时间: 2018-01-02
各学院、各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正式发布。我校开始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5.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6.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7.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8. 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 申请人填写最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7000字,并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将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申报事宜请研读《申报要点》(附件1)。
二、材料要求
社会科学处将于2018年2月28日和3月1日两天集中受理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人不得随意删改申请书及活页的文字内容和固定格式。
各学院需要报送的材料如下: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7份,《论证活页》6份;
(2)《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各学院(单位)形式审查自检表》一式2份盖章;
(3)《2018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盖章。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kxmshb@126.com
(1)《申请书》(Word 文件格式);
(2)《汇总表》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 80789756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2月28日